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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深海手术刀》全部小说
狼犬
宋洄之没想到自己会爱上一起在孤儿院长大的兄长,也没想到兄嫂会因一场车祸离世,留下一个刚刚五岁的孩子。 他更没想到的是,十几年后,下雨的墓园里,这个被他一手养大的少年,用舌头顶了顶印着鲜红掌印的脸颊,眼神嘲讽地对他说: “小叔叔,原来你那天那么主动,是因为把我认成他。”
漂亮社恐和他的消防员老公
秦霜星社恐,生平最怕的就是去菜市场,更怕的是在菜市场的小吃店里点餐。 更更怕的是,在吵吵闹闹的小吃店厨房窗口,请求老板别放香菜别放葱。 秦霜星扯着嗓子,脸红耳赤,用尽全身力气大喊。奈何嗓子细,怎么喊都压不过周围插队插嘴的大爷大妈。 正当秦霜星绝望地眼睁睁看着老板抓起一把香菜时,一个肩背宽阔的男人挤过来,一巴掌拍在窗台上。 皱着眉头为他打抱不平。 “他都说了不要香菜不要葱,你怎么还给人家放?还有这么多人插队你都不管,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吧师傅?”
沙雕攻今天知道他掉马了吗
林朝是所有人眼中的天之骄子,从小完美无暇,成绩优异保送清华,前途一片光明。 直到一场车祸夺走他的双腿。 双腿残疾以后,家里来了个年轻护工。 护工不对劲,戴着口罩,身材好得像男模。腹肌随便摸,却把口罩焊死在脸上。怎么都不让看脸。 最诡异的是,护工有时候看着他会露出奇怪的眼神。压迫感强烈,感觉随时会把他摁在地上狠狠揍一顿。 林朝决定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。 沈临风高中时暗恋了林朝三年,高中毕业后又三年,他听说了林朝的车祸。 沈临风心痛难忍,连夜从美国赶回来,戴上口罩隐姓埋名,成为了林朝的护工。 于是。 林朝:(拿起水杯的手微微颤抖) 沈临风:他好虚弱!他脸色苍白又指尖颤抖,他脆弱得都快要碎了!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他! 刚举完十组哑铃的林朝:? 林朝:每天扛我下楼散步,我连人带轮椅一百来斤。不愿意就辞职。 沈临风:抱、抱你下楼?!(脸红)为什么要奖励我! 试图用重体力劳动劝退对方的林朝:? 林朝和神秘护工斗智斗勇。 第三天就扒掉了他的马甲。 第七天就发现他喜欢他。 那么问题来了。 林朝看着这个口罩比裤子还难脱的家伙,不禁思考。 他的高中同桌,死对头,跟他针锋相对整整三年的家伙…… 难道连接吻的时候也可以不脱口罩吗?
心里有人
本书简介: 【封面大图见微博@深海手术刀】江耀从小患有自闭症。像一棵植物,安静,乖巧,不会对任何事物感兴趣,也不会说痛。父母忧心忡忡,带他四处寻医,却无甚好转。就这样小心翼翼地把他拉扯大。20岁的某一天,他忽然失踪了。江耀失踪整整一年,家人和警方动用了所有力量,始终找不到他的下落。一年后,他衣衫褴褛,突然出现在家门口。身上有血。dna却不属于他。神秘失踪又神秘出现,江耀失去了那一年里所有的记忆。可他突然愿意说话了。会哭,会笑,会表达“我想要”。尽管仍然沉默寡言,却已经接近正常人的样子。父母喜极而泣,问他怎会愿意交流。江耀看着镜子,说:“我心里有个声音,不断告诉我,世界很美好,让我好好活。”心里那个声音一直陪伴他,鼓励他。甚至在他被卷入诡异事件时,温柔地告诉他:“闭上眼,让我来。”江耀无条件地信任那个声音。因此,当腥臭黏腻的鱼人捉住他的脚踝将他拖入深海,当苍白枯瘦的尸群将他逼至悬崖。他都会听话地闭上眼。在心里数,一,二,三。数到一百,睁开眼,身边已是一地支离破碎尸体。而他自己,站在一丛荆棘前。手里握着,最娇艳的那朵蔷薇。江耀一直以为,自己只是精神疾病,诞生出了第二人格。直到某一天,他路过一家高级西装定制店。从来不穿西装的他,不自觉地抚摸着光滑柔软的上乘面料。一瞬间,他回想起,汗湿黏腻的肌肤,依偎在某人怀中的触觉。——原来他,曾有过恋人。三无自闭天才受x西装暴徒大佬攻“我要回去,回到最深最暗的深渊里。”“找回你。”——————带带预收《五个网文大神争着为我产粮》文案:徐青尺是个苦逼社畜。家境普通,被黑心资本家压榨却无可奈何的那种。拿着稀薄的工资,徐青尺唯一能负担得起的娱乐方式只有:看网文。从刚签约的新人,到成名多年的远古大神,徐青尺口味杂,雷点高,四舍五入就是什么都吃。每天徜徉在网文世界里,生活乐无边。徐青尺阅文无数,大部分时间都只看不评论。直到某天他刷到一条微博,内容是这样的:你五分钟看完的文章不是五分钟写完的,你一眼扫过去的图片不是一分钟画完的。徐青尺看着自己app书架上的几千本书,想了想自己念书时一个多小时才能憋出来的800字作文。内心大受震撼。——————徐青尺开始尊重每一位作者的创作,为每一位产粮的太太打call。但是作为一个穷逼,徐青尺掏不出太多钱来天价打赏,他能想到的支持方式就只有收藏订阅一条龙,点赞催更写长评,有空就向其他读者安利,以及读到精彩处情难自抑冲到作者微博下疯狂告白。徐青尺勤奋追更,认真评论。甚至从字里行间察觉到作者的心态变化。熟悉之后,他才知道:那个总是断更的作者,遭受着学校和家庭的双重暴力。每次都是哭着码字,笔下的故事却都治愈温馨。那个疯狂水文的作者,被疾病和债务压得喘不过气。无法出门工作只能在家码字挣钱,用来换取下次看病的医疗费。还有那个“炒作性别”的作者,那个“厌女”的作者……徐青尺关切询问,温柔开导,鼓励他们走向更好的人生。在他的栽培灌溉下,那些作者都坚持了下来,一个个地从小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。从此网文圈又多出一波传奇:一个年少成名,出圈之后忽然消失,几个月晒出一张录取通知单,跟读者解释说不好意思前段时间去考了个清华。一个废柴逆袭,从吃不起饭被女朋友扫地出门,到顶级流量排着队想要出演他的改编作品。接受采访时笑着说不怪前女友,表示理解。一个会写会画还会伪音,码字同时兼职绘圈大触、声优大佬,从此小说主角出厂都带脸带声音,官方逼死同人,走同人的路让同人无路可走。一个是重男轻女家庭的女生,努力自学考了法学的研,上岸毕业后第一个案子就是xx前公司黑心资本家违反劳动法,作为律师打赢了漂亮的第一仗。至于某个成名已久,常年霸榜,公认top one的远古大神,竟然在某天徐青尺十刷他的成名作、第无数次被感动到发微博隔空告白的时候,私信给徐青尺一张聊天截图:[图片]这我小号。小号敲你半小时了你都不回,居然在看我十年前那本书?徐青尺:?????!!!!——————后来,五个大神排着队,在群里轮流敲他:小牙齿最近想看什么?我写给你看。我刚画了一组图你看看,跟你想象的一样吗?这个角色你想看谁演,我去联系?#点开金榜,前五本全是我点的菜##谢邀,吃不下了,粮又多又好,吃不下了真的吃不下了!# 心里有人全文免费阅读,如果您喜欢心里有人深海手术刀最新章节,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免费阅读。
白月光美强惨沙雕人鱼在生存游戏无限打脸
全名:《末世重生快穿之白月光美强惨沙雕人鱼在生存游戏无限打脸》本文11.4入v~营养液满1w的话,夹子十连更~冲鸭!文案:人鱼主角重生了。他回到了末世刚开始的时候。他搁浅在满是垃圾的沙滩上,半死不活,眼前跳出一个生存游戏直播系统,告诉他,只要通关生存游戏,就可以获得大量回报,清除体内污染,治愈一身重伤。上辈子他奄奄一息没得选,直接同意进入游戏。然后被狗游戏玩儿死了。死状极其凄惨。双目失明,鳞片尽落。就连尸骨都被人当做一次性使用道具,用完就丢,毫不怜惜。这辈子重来一次,人鱼毫不犹豫地竖起中指:“不玩,滚。”系统:“……亲亲,别这样。您这样我们很难办。”人鱼一尾巴抽在系统脸上。“嘤!别打我!”系统捂着被抽红的脸,委委屈屈,“您看这样行不行,开局给您抽一个随机天赋……”人鱼随手抽了个天赋,一看,buff名为:【全属性面板数值+999999】翻转卡牌,只见卡牌背面写着:【触发条件:hp低于1%】人鱼低头看看遍体鳞伤的自己,再看看头顶闪烁红光的血条。“哦。谢谢啊。”人鱼面无表情,抬起尾巴,又是一抽。龙卷风起,电闪雷鸣!系统,卒。人鱼进入生存游戏。为了触发sss级天赋,他主动挑怪,挺身而出,替某个不起眼的炮灰挡了一刀。战损后的人鱼,苍颊带血,美貌惊人。貌似柔弱不堪,实则属性爆炸。人鱼擦擦血,站起身,正要徒手捏爆boss,小炮灰却突然伸手,将他护在身后。“这次,换我来保护你。”人鱼:???在?为什么抢人头??人鱼有个白月光。当初他被抽去脊骨,奄奄一息,是那个人拼死护着他,把他抱在怀里,失声痛哭。可惜那时他已经瞎了。他的世界一片黑暗,他不知道那个人长什么模样,叫什么名字。他只记得那个人悲恸欲绝的哭声。人鱼以为这辈子再也找不到他。直到那个总是跟他抢人头的小炮灰,在听说他有白月光的时候,汪地一声哭出来。人鱼睁大了眼睛。满级大佬回新手村大杀特杀钢铁直鱼受x脑子里也是肌肉钩直饵咸钓不到鱼沙雕猛男攻知道名字长,你们记不住。来,我贴心地给你们断个句。末世重生快穿之/白月光/美强惨/沙雕人鱼/在生存游戏/无限打脸是不是好记多了!(至于文名为什么这么长,详见专栏另一篇文《惊!码字机大大竟是外星触手怪!》)——————求预收《肉包子喂狗》文案:世人都知魔尊暴戾狂妄,喜怒无常。唯有一位不谙世事的小少爷,是他的掌上珠、心头肉。别人只当魔尊是贪恋小少爷的姿色,无人知道,数年前,当魔尊还是个落魄少年,奄奄一息像个野狗流落街头时,是善良的小少爷喂了他一口吃食,给了他一袋银子,在他黑暗沉渊的人生里,照进一道光。小少爷被他深藏在魔宫,不问世事,不沾风雪。直到有一天,小少爷发现,那个对他百般温柔、从不说一句重话的男人,只因侍女在花园里对他嫣然一笑,转身就斩断了侍女双手。当侍女捧着断掌,哭着扑在他身前求他救命,小少爷才知道,那个男人已经不是记忆中的沉默温柔少年。他是残忍暴戾杀人如麻的魔尊,他是十恶不赦屠尽三界的罪人。“只有您能拯救三界了……”“您是他唯一信任的人,如果是您的话……”越来越多的人这样对小少爷说。小少爷终于握住匕首,颤抖地捅进魔尊心口。剧痛之下,魔尊本能地反手一掌,失手震碎了小少爷的心脉。“不!别死……”临死前,小少爷看见魔尊红着眼睛抱住他,失魂落魄地为他护住心脉。胸口还插着匕首。小少爷看着那把他送给自己防身的匕首,忍不住难过地想:他负尽天下人,其实从未负我。******一朝重生,小少爷重回少年时。他站在厨房里,手里抓着热烘烘的肉包子,正一个接一个地往麻袋里塞。……想起来了。当年那个落魄少年快要饿死时,就是这一口肉包子,救回了他的命。如果历史重演,三界就会再掀腥风血雨。小少爷犹豫了一下,放下了手中的包子。同样重生的魔尊,奄奄一息躺在地上。魔尊远远看见了小少爷的动作,嘴角勾起一抹苦笑,想:他是真的想杀我。然而,当小少爷空着手跑回他身边,红着脸,开口说的却是:“你不要去流浪了。你就在我家住下,好不好?”少年时,他是野狗。磨牙吮血,朝所有人龇起獠牙。遇见你,就成了家犬。你给他一个肉包子,他都会小心翼翼收起牙齿,轻轻舔舐。唯恐伤着你。—————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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